村里有搞养鱼池的,算是承包地,有承包合同但是好几年没有交承包费了,现在土地被占用,但是合同还没到期,算不算已经解除合同啦?但是这些承包户还是不肯交还村里的鱼池承包地,是不是应该收回啊?
现在土地已经被占用了,占用之前他们就没有交纳承包费,而且国家也给他们赔偿了当时的损失,每年每亩地还补贴1200元,现在村里其他村民不愿意,要求收上来,重新平均分配土地,但是那些承包户还说有合同,就是不肯交,因为影响到他们的经济利益。这种已经占用并且没有交纳承包费,合同还有效吗?是不是应该解除啊 ?村里大队上不敢收,怕担责任,但是村民集体不愿意啊,这是大伙的地啊?
谢谢帮忙~~
如果遇到国家占用,在已赔偿村民损失的前提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如果是村里单方面想解除,要么是出现违约的情况,例如不付承包费或者协商一致,否则的话村里单方解除是有责任的,建议你们去法院走诉讼途径解决!
因为搞鱼池项目时,当时他们签过合同,合同到期了,大队上要他们续合同,但是想提高承包费,他们没有拿,但是合同已经又续上了。正好没有交的这几年赶上拆迁,村里的土地以及宅基地都被占了,现在村里每亩地都有土地补贴,就是上面提到的,其它村民认为这是村里村集体的地,而且鱼池已经没有啦,合同应该解除,收回土地,重新分配。是这么回事,您认为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