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六年,丈夫五年没有踏进我娘家的门,也没有给过父母生活费,我父母没有工作...

我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六年,丈夫五年没有踏进我娘家的门,也没有给过父母生活费,我父母没有工作,请问这算是遗弃家庭成员吗?

不算。因为只有你才是你父母的赡养人和合法继承人。你父母的赡养费应由你来给。但丈夫的收入要是比你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跟他要,然后给你父母。他不看望岳父母虽然不妥,但关键是你要常回去看看二老。同理,丈夫对他的父母承担着赡养义务。他不管他亲父母或离家出走不给家里生活费才算遗弃家庭成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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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2
如果你父母没有生活能力了,作为女儿女婿,不尽赡养的义务,是可以算遗弃的,但是我觉得你的责任大一些,再怎么你父母是养育你长大的人,不是养育你丈夫长大的人。所以这件事上主要责任在于你
第2个回答  2012-06-01
这个应该不算,只是你老公这人人品也是很有问题,再怎么样岳父岳母也是长辈,而且还是自己的亲人,算是自己的半个父母,不求公平对待,可至少要学会尊重吧。亲还是多跟你老公沟通,了解一下你老公这么做的原因吧,这样才好解开矛盾。 
第3个回答  2012-06-02
这事你丈夫做得太不对啦,你是女方的独生子女,理应负担起父母的生活起居,你丈夫的做法我认不是遗弃家庭成员。但女人嫁了人就是男方的人,女婿不顾女方家人好像是大多数人认同的。
第4个回答  2012-06-02
不应该算是遗弃家庭成员,只是没有尽到孝敬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这缺乏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