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个人所得税有2个小问题

1、某市兴鑫美味城系个体经营户,账册比较健全,2008年12月取得的营业额为180 000元,购进菜、肉、蛋、米、面、油等原料费为76 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20 000元,缴纳其他税费8 2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4 000元,业主工资6 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7 2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34 180.9元。计算该个体经营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0 000-76 000- 20 000-8 200-4 000-3500=68 30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7 200+68 300=175 500(元) (3)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 500×35%-14 750-34 180.9=12494.1(元) 1.为什么业主工资6000元为何不能作为扣除应纳税额?哪里有规定?2.计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175500,在税率表里,到底是属于含税级距还是不含税级距?为什么?在做这些题该怎么判断?

1、某市兴鑫美味城系个体经营户,账册比较健全,2008年12月取得的营业额为180 000元,购进菜、肉、蛋、米、面、油等原料费为76 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20 000元,缴纳其他税费8 2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4 000元,业主工资6 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7 2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34 180.9元。计算该个体经营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0 000-76 000- 20 000-8 200-4 000-3500=68 30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7 200+68 300=175 500(元) 

(3)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 500×35%-14 750-34 180.9=12494.1(元) 

    为什么业主工资6000元为何不能作为扣除应纳税额?哪里有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规定,以年计算。

2 计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175500,在税率表里,属于第5档,是属于含税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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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5
业主的工资按3500标准扣除,是有规定的。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1)投资者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率表都是不含税的,这是税法规定哦。不能什么题目只要是税法的给出的税率都是不含税,除非有特别说明。而且,生产经营所得本来就没有扣缴人,所以一定是不含税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