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二、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事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
5、单位车辆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