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新国标”教会我们如何选水

如题所述

去年夏天,消费者在购买瓶装饮用水时应该会比往年少了一些纠结。2015年5月24日,被大量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正式开始实施,类似“矿物质水、离子水、富氧水、小分子水”等“概念水”将退出市场。

如何看待饮用水重新分类?

本次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适用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受GB8537-2008约束)。

这就意味着,未来在饮用水领域,会出现“天然矿泉水”和“包装饮用水”两大类。按照规定,“包装饮用水”仅包括“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如何正确看待这两大类水的差异?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认为,两类水的本质差异在于水源的不同,在水质加工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

国家标准对天然矿泉水的定义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内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天然矿泉水”对水源地有严格要求,需经过地矿部门勘探评价,采取水源地保护措施,可以理解为一种矿产资源。可见,天然矿泉水的生产成本和对水源地的要求,比包装饮用水高。

而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品牌、价格有多大差异,只要是包装饮用水,其水源都差不多,成本相比于天然矿泉水要低得多。

在水质加工方面,饮用纯净水是将原料要求的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其他饮用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也可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如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天然矿泉水允许在保证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开采、加工和罐装,但不允许添加矿物质,可适当添加二氧化碳。而且,国家标准规定“天然矿泉水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灌装”,也就意味着,生产厂家必须标准出“天然矿泉水”的产地,即水源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明确表示,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即将重新修订,2008年制定的原标准已有部分内容不再适合现在的实际状况。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真的“最严格”么?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这是一个亮点,也被很多媒体引用称是“最严格的标准”。按照标准,以前非常流行的“矿物质水”就再也不能这样叫了。

过去,由于国标并未明确,一些厂家可能在自来水中添加矿物元素的添加剂,并混淆“矿物质水”和“矿泉水”之间的区别。

阮光锋说,如果仅看这一项,这个标准的确要比国外严格。因为不论在国际上、美国、欧洲还是澳洲,都是允许矿物质水(mineral water)的叫法的。

不过,他认为,评价一个标准的高低、严格与否并不是看一项指标,而是结合本国国情、风险评估等综合考虑的。“每个国家的标准体系不一样,市场情况不一样,监管体系也不一样,不能说我国这个标准就一定更严格。”他说。

“新国标”出台后,有人根据普遍经验认为,“国标”通常会低于行业标准,饮用水领域的情况果真如此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类。其中,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而必须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发表的标准。

阮光锋认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是适用范围不同,不是标准技术水平高低的分级。所以,简单地认为饮用水“国标”低于行业标准甚至企业标准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而且,本次新实施的标准是针对包装饮用水的,不是生活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有单独的标准(GB5749-2006)。目前国际上的包装饮用水标准也都有各自相应的文件,适用于不同情况的要求,不应一概而论。

如何看待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的价值?

国家标准的出台和修订,必然对全国规范内整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饮用水新国标的出台,首先是规范了水种的分类,禁止了一些“概念水”叫法,避免了过度商业化炒作概念。在一些行业专家看来,各种各样饮用水名称的出现其实是企业为了推销产品而制造的卖点,是一种噱头,甚至是误导消费者的伪科学。国家出台饮用水新国标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管,有利于净化水行业秩序。

此外,“新国标”安全指标的设置也更为合理。“新国标”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

阮光锋认为,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另外,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这个标准中也不再保留。

超市的“饮用水”区域

如何理性选择包装饮用水?

随着包装饮用水新标准5月24日的正式实行,消费者在购买时只需分清“包装饮用水”和“天然矿泉水”即可。了解了两类水在水源和加工过程上的差异,消费者可以针对自身的需要、品牌偏好和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合理消费。

喝水的根本目的是满足机体对水的需求。消费者首先应该明白,水就是体内营养物质和代谢废物的搬运工,它只是一个载体,无论喝什么水都不可能把它当做营养来源,也不可能有什么神奇的功效。比如矿物质,水里的矿物质一般都很低,每天所喝的水对于补充矿物质基本没有多大实际作用,人体所需矿物质的主要来源依然是食物。喝水就是补水,不要想着双管齐下、一劳永逸还帮你补充其他营养。

“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水都可以安全放心的饮用,不存在喝哪种水更健康的问题,大可不必为了喝什么水而纠结。面对不同品牌的水,只要是正规厂家、正规渠道、在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内,都可以购买。”阮光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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