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被割让给日本与回归的时间、事件

如题所述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签订《马关新约》割让台湾,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台湾光复

《马关新约》:根据《马关新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台湾光复: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战败投降后,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台湾北部中山堂举行"台湾对日本的受降典礼"。标志着被日本殖民统治五十年的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回祖国版图。

扩展资料

1945年 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定了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国,国际社会表明了支持中国方面诉求的一致立场。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决定由陈仪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主持接受当地日军第十方面军十六万九千人的投降。

1945年10月 2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在台北成立,处理日军集中及受降各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光复 (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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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5

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割占台湾。

1945年10月25台湾回归。

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翌年清朝战败,派遣李鸿章前往日本议和,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二次大战期间,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同意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

1944年4月,位于重庆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由中国国民党中央设计局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并任命陈仪为主任委员。


扩展资料:

台湾被割让的历史过程:

中法战争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及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长达50年之久。

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战后东北、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

1945年 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定了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国,国际社会表明了支持中国方面诉求的一致立场。

10月2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在台北成立,处理日军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国陆军第七十军、第六十二军分别在基隆港和高雄港登陆。

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

然后陈仪发布广播演说,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

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告给中国全体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侵占中国台湾省五十年的历史到此结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台湾光复

百度百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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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割占台湾, 1945年10月25台湾回归。

明治维新之后,随着国力的逐渐增强,日本对外扩张的野心急剧膨胀,将侵略的矛头指向了朝鲜和中国。 7月25日,日本不宣而战,在牙山口外的丰岛海面突袭中国运兵船,并向驻守牙山的清军发起攻击,挑起蓄谋已久的侵华战争。这一年是农历甲午年,所以这次战争史称“甲午战争”。

随后清政府战败,签订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条约内容:

割地: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清政府支付3000万赎辽费)、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赔款: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通商: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设厂: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扩展资料:

近代我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南京条约》(1842年8月)——赔款、开五口通商口岸、割香港岛、协定关税。

2、《南京条约》附件——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4、《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允许法国天主教徒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

5、《天津条约》 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外国公使驻京、开10口通商口岸、外国军舰的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活动、赔款。

6、《北京条约》 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开天津、割九龙司、准许华工出国、赔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日甲午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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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5-30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8年英勇的抗日战争,终于收复了台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894年甲午战争 清政府战败 签订《马关条约》其中有割占台湾一条 1945年8月15 日本投降 10月25 台湾回归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