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子是今年的2月中旬租出去的,当时合同上写的是租期1年。租房人当时交了1年的房租和5000元家电押金。但是现租房人要退租,那剩下的租金和押金该不该退?如果要退的话该怎么退?
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