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1、它们是一回事,曾更过名,全称应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质监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本〕》第8条等规定,质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有权行使职权检查、扣押不合格货物;
3、在实际行政分工操作中,往往是质监局负责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而市场流通环节的则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这个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各地执行程度不一样,有的质监局和工商局都对进入市场前后环节进行管理,不存在违法问题,只是行政分工不明确而已,货站应属于进入市场前的流通环节;
4、因为质量不合格被查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本〕》,生产者可能会受到没收货物、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从货值金额的50%到三倍不等;
我的建议:由于对于处罚多少,质监局有较大的裁量权,最好积极与查处的负责人(查扣单上一般有他们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尽量取得谅解,争取尽可能少的罚款。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本〕》的相关内容相信对你们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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