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旧建新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1、申请建房本人申请,经村、组同意并签署意见。 

2、乡建、国土现场踏勘,进行选址定点,对符合用地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核发选址意见书(若需占用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设施,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3、凭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符合条件由国土部门核发用地许可证。占用耕地的,先到财政部门缴纳3元/m2的耕地占用税,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乡建部门凭用地许可证进行房屋打桩放线,并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三层及三层以上的,须进行房屋设计或采用通用图纸。 

5、房屋修建完毕,由建房户提出验收申请,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房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在用地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签署意见。 

6、办理农房产权证书。交纳国土17元/户登记费,5元/户印花税,房管10元/户登记费。

扩展资料:

房子拆旧注意事项:

1、在拆旧时也需要注意安全,还需要切断一切的水、电、煤的源头,搭建临时电源在施工现场,方便以后的施工。

2、门窗拆除是一项比较费劲的事情,如果是高层,还需要特别注意施工人员安全。在拆除门窗时,要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并设置安全指示标志,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门窗拆除时,需要避免用大锤猛砸拆除的情况,防止对墙体结构造成破坏。

3、承重墙面不能随意乱拆:因为房子的外墙通常都是承重墙,即使在上面凿洞开窗也非常危险。另外,有的房间与阳台之间的墙上,原本开设有一窗一门,这些门窗都可以拆除,但是窗户下面的墙体就不能拆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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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8

以上饶县为例,根据《关于上饶县县城规划区危旧房维修加固、翻建改建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申报危旧房维修加固、翻建改建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县房管局提出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申请和维修加固、翻建改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由县房管局牵头组织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司法等单位和镇(乡、街道)进行联合踏勘;

(3)申请人申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危房等级鉴定;

(4)县房管局出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5)联合审批小组拿出维修加固、翻建改建意见;

(6)县规划部门派员现场查看、进行测绘;

(7)现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对公示无异议的危旧房,根据联合审批小组审批会会议纪要,县规划部门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并依申请进行工程开工放线、验线。

扩展资料:

文保专家认为,历史建筑能否复建早有标准,要经过严密的论证考量。但一些城市把这个程序当过场,造出来的东西不伦不类,将城市历史文化的厚重破坏殆尽。

文化的传承需要尊重历史,保护历史建筑需更多考虑文化,而不是商业化、产业化。沉淀更加深厚的历史文化,一座城市才有味道。因此,历史建筑“拆旧建新”当慎!缺乏严密论证的保护冲动将是城市文明之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城区居民想在原址上拆旧建新要办哪些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城市历史建筑“拆旧建新”当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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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拆旧建新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其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第3个回答  2015-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拆旧建新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
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其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第4个回答  2012-06-04
你要先和你当地的相关部门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