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陪读签证必须是夫妻吗?未婚妻不可以吗?

如题所述

未婚夫妻不是法律关系,不受法律承认、保护。
不要说美国不承认,中国也不承认。

美国的未婚夫妻还办过订婚仪式,中国的啥都没,所谓的未婚妻,无非就是女友而已。乡下人、办过婚宴的不叫未婚。
你们的关系真的有那么铁的话,办结婚证,然后再申请陪读。年龄不够的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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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7
1、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陪读签证”?理论上讲F2——也就是“陪读签证”属于F1签证的“衍生签证”。对此,美领馆的网上只限于签发给配偶以及不满31岁的子女。下面是美领馆的原话:
“如果配偶和/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申请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应申请F类或M类衍生签证”。
不仅如此,美领馆的网站还进一步阐述:“我们目前尚未推出针对F类或M类签证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签证”。
由此可见,美国政府对此类签证的控制是十分严格的;
2、“未婚妻”与“未婚夫”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不稳定的关系,在法律上是一种不确定的关系——中国都不受法律保护、那又怎么可能得到美国政府的认可呢?
所以正确打回答毫无疑问是:不可以!
3、这里,顺便提醒一下:不要以为美国政府允许持有F1签证的配偶可以申请F2,那么就只要是夫妻关系就应该可以获得F2签证。 遗憾的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获得批准的比率是很低的。 因为签证官不仅仅要考量申请F2的必要性,还要考量“约束力”。所以经常有F2被拒的学生来找我,我反问他们:“你们夫妻双双都去了美国,怎么样体现祖国大陆对你们的约束力呢”?哑口无言了。
因此。如果没有足够必要性、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实这个“约束力”,那么F2签证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