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或有一方患有精神子女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如题所述

如果父母双方都患有精神病,而且不能好好照顾子女,这时就要考虑让有能力的亲戚来担负孩子的监护权,如果亲戚中没有人合适,就要考虑让有能力自愿的人承担孩子的监护权了;如果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有精神病,孩子的监护权就应该由健康的一方承担!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原则是其配偶;若没有配偶或其配偶无监护能力的,则其父母、子女为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关于指定监护,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这些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也就是把近亲属以外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也列入指定范围。从二者的效力来看,民法通则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从常理来看,把指定范围扩充到近亲属、朋友以外,不是很妥当,增加了近亲属以外的亲戚、朋友不应有的负担。当然,近亲属以外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指定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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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7
如果父母双方都患有精神病,而且不能好好照顾子女,这时就要考虑让有能力的亲戚来担负孩子的监护权,如果亲戚中没有人合适,就要考虑让有能力自愿的人承担孩子的监护权了;如果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有精神病,孩子的监护权就应该由健康的一方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6
当然是没有精神病的一方拥有监护权,有精神病的人还需要别人的监护,哪有资格监护孩子。
第3个回答  2021-01-06
有一方患有精神子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