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文化的旅游价值有哪些

如题所述

宗教文化旅游的价值

  宗教文化旅游,主要指以宗教活动或宗教景点为主要旅游吸引物,通过旅游者的参与,为旅游业所利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旅游活动。我国历史文化古迹众多,宗教文化资源丰富。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现存的主要名胜古迹中,宗教遗迹大概占据一半,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就有近二分之一为宗教景观。①我国宗教文化资源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研究和旅游价值,它们不仅是人们旅游观光的胜地,而且是人们访古探幽、增长知识的博物馆。对宗教文化旅游的进一步开发,将有助于引导宗教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开展宗教文化旅游,有利于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一直以来,我们都始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通过宗教文化旅游,让众多的中外游客接触、了解、保护宗教文化遗产与合法有序的宗教活动,消除他们的一些偏见和误解。同时,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旅游也可以为中外宗教界人士提供加强联系的机会,使外国友人加深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真实状况和改革开放成就的认识,从而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和平发展环境。

  开展宗教文化旅游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宗教资源的保护。全球每年有超过3亿人的旅游是以宗教为目的,这一市场每年的旅游收入都超过180亿美元,宗教旅游已经成为重要的全球产业。我国一些地区通过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旅游也有力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并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开发宗教文化旅游不仅能提高整个地区的旅游经济效益,还能给宗教部门本身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宗教活动场所可以通过添油款、捐款、佛事法事收入、赠品、门票收入等途径改善经营状况。

  宗教文化旅游有利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弘扬。宗教本身就有积极的作用,它具有强烈的众生平等、帮助他人、劝恶扬善、重智尚真的思想,对我们现在倡导民主、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反对个人极端主义、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有重要的意义。宗教学中还有深厚的文化积淀,集文学、艺术、语言、民俗、哲学、史学等之大成。宗教充满着智慧和哲学以及蕴含着许多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宗教文化资源进行开发,有利于引导民众对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关注,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民族凝聚力。②

  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开发的现状

  目前,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已经形成了一些精品旅游项目,宗教文化旅游开发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形成了融宗教建筑、节庆活动、宗教修学、宗教养生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旅游活动。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虽然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地方政府对宗教文化旅游的开发重视不够。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长期以来,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封建迷信等活动交织在一起,这造成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事实上,宗教文化固然有它的消极作用,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只要对宗教有正确认识,对宗教旅游资源的特性有正确认识,开发时能够贯彻宗教政策,遵守宗教法规,遵循正确的开发原则,那么这项工作完全可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旅游项目单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国宗教旅游项目所推出的活动内容比较单调,深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很多地区的宗教旅游开发还处于“符号阶段”。宗教所蕴含的启迪智慧、平衡心理、修身养性等文化内涵亟待挖掘。此外,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很多宗教景点,宗教人员只是从事为进香者祈祷、发放经义、维持秩序以及诵读经书等活动,很少为游客进行深入讲解。一些宗教景点的导游没有专业的培训,也没有上岗证明,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景点商业气息过浓,资源保护不力。许多开放的寺庙宫观内,充满着浓厚的商业色彩。商贩在宗教场所的买卖经营活动极大影响了景区的神圣与庄严。一些宗教场所还以各种名义借机向游客骗取钱财。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开发,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问题变得日益严重。一些地方政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不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仓促建设了一些宗教旅游项目而收益甚微,同时一些旅游项目的建设对于周边生态环境和宗教文化带来了极大的破坏。③宗教旅游资源保护不力,已成为目前我国宗教旅游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矛盾突出。当前,我国对于宗教旅游景区的管理基本上形成了复杂的管理体制。旅游与自然保护区、旅游与文物、旅游与宗教、旅游与环保、旅游与社区等方面针对景区管理权而产生的利益争夺大量存在,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宗教团体和旅游部门在宗教旅游开发中还经常存在一定的矛盾。旅游景区部门往往对宗教知识、政策、法规及相关问题认识不足,在决策时较少听从宗教部门的建议,不注重维护宗教团体的权益。宗教团体在协调各方面关系时经验不足,单纯从自身角度思考问题,这也引起其他部门的不满。

  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

  根据宗教旅游的特点和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宗教旅游开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澄清模糊观念,端正对宗教文化的认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人类历史中长期而且普遍存在着,其影响十分广泛、深刻。在古代,上自意识形态,下至社会生活,几乎都有宗教的浸润,哲学、神学、文学、音乐、美术、建筑、人们的风俗习尚,处处展现出宗教的精神。有神论的宗教思想不是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它对其信徒有道德教化、止恶从善、心理抚慰的积极作用,对社会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宗教文化与宗教信仰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宗教文化虽不是主流文化,但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丰富宗教旅游产品内容,加强对外宣传。宗教的建筑、音乐、绘画、雕塑、舞蹈、节日、养身之道对游客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满足旅游者的各种审美需求和精神需要。因此,我们应当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内涵,积极开发多样化的旅游项目而不满足既有的浅层次开发。在旅游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对外宣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般而言,对外宣传的力度与游客数量多少成正比关系。强而有力的宣传有利于强化人们对于景区的关注。我国很多宗教旅游景区宣传力度还亟待加强。在当前,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以扩大影响力。只有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宗教文化旅游才能有大的发展、大的作为。

  加强宗教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宗教文化旅游作为特殊的文化旅游产品,对于旅游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要求。宗教旅游从业人员应有一定的宗教知识基础和历史文化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向游客更好地宣传我国的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从而激发游客的兴趣。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可以有计划地在中专、高职和高校的旅游专业中,增设关于宗教文化旅游的专业课程,加强对旅游管理服务人才宗教文化知识的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聘请景区附近大专院校、研究院所中熟悉宗教的专家、科研人员担任导游。由于他们拥有丰富的宗教文化知识,可对游客进行基本的景观介绍、宗教思想阐述等。

  建立健全宗教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创新宗教旅游管理模式。为改善目前管理混乱局面,应打破民族宗教部门、文物部门、旅游部门条块分割、资源管理分散、各自为战的传统模式。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宗教部门以及园林管理、文物保护等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通力协作,不能只考虑单方面利益,而要考虑全局利益。

  当然,我们在宗教旅游开发中还应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开发工作必须充分地考虑到宗教组织、宗教信徒的宗教情感。同时,我们还应对宗教旅游资源开发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要严厉清除那些愚昧的、反科学的、借开发宗教旅游资源之名出现的精神文化垃圾,通过科学管理来保证正确的开发方向。我国深厚的宗教文化资源是我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内涵丰富的宗教文化,并积极地扬弃,批判地继承,充分发挥宗教文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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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2
宗教=祖宗教你的文化无价——但是要确认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