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私人小企业的老板,我的员工是按计件发工资的,没有签过合同。主要是我没有给他们买社保,只买了2份保险。而且他们工作了2-3年了,多劳多得,可以说是兼职吗?他们说要告我,我会输吗?
他们不愿意买社保也不愿意纳税,我能如何?他们说一定要我补偿钱给他们,不给钱就作反我看,我能如何?跟抢钱又有什么分别,!
只补缴纳就可以?问题是他们不愿意买,不愿意纳税。这样能耐他们吗?劳动法只保障他们没保障我阿。。
追答目前的情况是站在员工方面,如果他们不愿意买,你当时有没有与他们签订相关的合同,他们不愿意纳税的话,关键是你当时有没有帮他们申报,这部分是代扣代缴的啊。
补偿工资应该是没有可能吧。当时发放工资时手续里齐全吗?有员工本人签字存档吗?
社保我没有申报。。他们没出资料我。。也是我的过错。发工资是按计件,就一张白纸写着谁谁谁工资多少,签名拿钱就这样。
追答那就行了,你有证据了,告你就告你,不要怕,跟他们说,如果超过纳税基数,也是需要补税的,要个人掏腰包的。
追问如果他们告我,我会输吗?最长那个员工干了7年,我也要帮他缴纳7年的社保?但是他们没有我发工资的单据,他们没证没据,我也会输吗?
追答其实你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11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建议你私了吧。
肯定吗?他们要我补偿以前的工资给他们,但我一直没有亏待过他们阿!!!如果不给就告我。。。。问题他们是计件的不是固定工资阿!!
追答我们这边也是计件工资,不过使我们自己出钱给员工买的工伤保险,也就是说,员工离职的同时保险也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