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银行卡),简称社保卡,通过字面意思,就知道该卡就是银行卡的一种,可以理解为专款专用的银行卡。开户行就是社保卡的开通的银行。
起初的社保卡没有银行卡功能,随着人社部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务。
既然是银行卡,就可以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其开户行,社保卡卡面底部有社保卡合作银行的服务电话 ,比如中国银行:95566 工商银行:95588 建设银行:95533农业银行:95599 邮储银行:95580 陕西信合:96262。
除了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开户行,网上银行也可以查询。
既然社保卡,也可以从社保这方面的渠道查询,比如社保中心查询、网上查询、电话咨询等。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开户银行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网上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还有社保局的微信公众
劳动局可以通过作出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支付工资的决定来帮忙要工资;如果单位仍逾期不付工资的,劳动局能够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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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