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评标谈判小组有义务告知符合性不通过的投吗?

如题所述

有义务告知。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政府采购并未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中的符合性审查做明确规定。在通过资格审查后,是否可以要求供应商补充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有关约定执行。如果采购文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提高采购效率的角度,可以要求供应商补充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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