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6
法院管辖案件,法律有规定,符合规定就可以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8
法院对受理案件是有管辖规定的,符合规定的就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就不受理。不能简单以本地异地为衡量标准,你最好详细描述案件情况我们才能判定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或者你直接去法院咨询也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06
其中有个人因为达不到敲诈目的,因此在网络上制作视频恶意诽谤攻击我的产品质量,但是制作破绽百出,并且可明显找出视频的真实性,但是制作者在异地,请问能否在我方地域起诉他,请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