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干部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很多人分不清权力大小的关系,比如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协主席的权力关系。
一、从级别上看。普通地级市的市委副书记一般是副厅级领导,而政协主席是正厅级领导,仅就行政级别而言,市政协主席要高于市委副书记。
二、从实权上看。市委一般配备一个书记,两个副书记,一个副书记是市长兼任,另外一个专职的副书记就是除了两位主官之外妥妥的三号人物。市委副书记一般协助书记分管乡村、扶贫、工青妇等工作,有的还兼任重要县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党委书记,在很多事情上有很大的话语权。在取得书记一把手支持的前提下,副书记除了有建议权,也有相当程度的决策权和拍板权。
市政协主席,是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套班子之一的一把手,虽然不兼任地方常委,但会列席常委会发表意见,而且排位还仅排在书记和市长之后。然而,由于政协的主要职能只是负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市政协主席在重大事项要的话语权更多地是靠个人影响力,级别虽高,实际权力不一定比得上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