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项目与一般生产经营项目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或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市政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的行业管理。(四)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以招标、招募、拍卖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选择市政公用行业的特许经营者。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污水集中处理的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城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和二次供水管理;审核中水设施设计方案。 (七)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参与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及调查处理。 (八)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协调热电联产、行业协作。 (九)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治涝规划及年度预案、防洪设施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编制市政设施养护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占用的审批管理;负责市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指导区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的管理。 (十三)综合协调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线内建(构)筑物和各种管线设施的拆迁或迁移工作。 (十四)负责12319热线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服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用事业着一分类的下属单位和具体分管工作分别是: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文书档案、督查、信息、后勤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热线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综合协调市政公用行业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审批窗口工作;负责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检查、考核;编制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项目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指导重要技术项目引进和技术创新;负责市政公用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订、申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养护、改造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行业价格、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五)市政设施建设处 编制市政设施建设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市政设施建设与改造;审核市政设施项目预决算;监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负责市政行业定额管理。 (六)市政设施管理处 编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七)路政管理处 负责市区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编制市区道路照明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参与市管道路、桥涵工程竣工验收和接收;协调市政工程设施抢修。 (八)供排水管理处 编制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用水定额、用水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城市供排水监测;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负责供水企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九)燃气管理处 编制城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燃气供气、用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核发和年审;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燃气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 负责编制公共客运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管理;负责公共交通、客运出租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公共交通、客运出租特许经营者监管。 (十一)经营指导处 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偿使用的招标、招募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及道路地下资源使用权的招标、招募和拍卖;负责城市市政设施保养维护的招标、发包;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 (十二)安全监察处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的拟定、落实、考核;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 供热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编制集中供热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热行业建设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协调热电联产及行业协作;负责集中供热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供热特许经营者监管。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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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或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市政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的行业管理。(四)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以招标、招募、拍卖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选择市政公用行业的特许经营者。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污水集中处理的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城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和二次供水管理;审核中水设施设计方案。 (七)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参与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及调查处理。 (八)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协调热电联产、行业协作。 (九)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治涝规划及年度预案、防洪设施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编制市政设施养护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占用的审批管理;负责市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指导区管道路、桥涵、排水、泵站的管理。 (十三)综合协调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线内建(构)筑物和各种管线设施的拆迁或迁移工作。 (十四)负责12319热线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服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用事业着一分类的下属单位和具体分管工作分别是: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文书档案、督查、信息、后勤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热线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综合协调市政公用行业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审批窗口工作;负责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检查、考核;编制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项目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指导重要技术项目引进和技术创新;负责市政公用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订、申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养护、改造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行业价格、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五)市政设施建设处 编制市政设施建设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市政设施建设与改造;审核市政设施项目预决算;监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负责市政行业定额管理。 (六)市政设施管理处 编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七)路政管理处 负责市区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编制市区道路照明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参与市管道路、桥涵工程竣工验收和接收;协调市政工程设施抢修。 (八)供排水管理处 编制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用水定额、用水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城市供排水监测;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负责供水企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九)燃气管理处 编制城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燃气供气、用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核发和年审;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对燃气特许经营者的监管。 (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 负责编制公共客运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管理;负责公共交通、客运出租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公共交通、客运出租特许经营者监管。 (十一)经营指导处 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偿使用的招标、招募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及道路地下资源使用权的招标、招募和拍卖;负责城市市政设施保养维护的招标、发包;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 (十二)安全监察处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的拟定、落实、考核;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 供热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编制集中供热发展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热行业建设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协调热电联产及行业协作;负责集中供热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供热特许经营者监管。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第2个回答  2012-06-06
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或政府工作部门,一般来说,没有经营职能,不能收取服务费,服务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服务的,经物价部门审批,可以按服务项目收取核定费用。公用局改成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应是政府职能的一次改革创新。

NO,不是私人化。应该是政府职能转变,现在不是提出“服务型政府”概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