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人,现因团伙寻衅滋事罪被关进看守所16天了,不知谁提出当时我也在场,警察要我去录口供,我有责任吗

那天是七个人同学聚会,吃过饭后朋友酒后把饭店的一人打成轻伤,有录像。我是女生,当时没有动手还劝架,他们打人时我在两米远的地方。当时警察抓人时,就有录像,把别人都抓去了,没有找我。时隔半个月,又要我去派出所,是不是我也有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朋友们的家长昨天已经和伤者打成和解进行了赔偿签了协议。我没有财富值了,真心感谢帮助我的朋友们。谢谢

警察找你可能是让你做旁证,因为警察会给你朋友做笔录,你朋友肯定会提到你当时也在场,所以你的名字将出现在笔录中,作为完善证据,警察必须给你制作一份笔录,以证明当时的事发情况。你这时应该配合,拒不作证的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但受害方自愿调解的,则双方可以进行民事调解。追问

谢谢你,但是有几个朋友是第一天进去的,有几个朋友是事发第二天第三天进去的,后来进去的朋友他们当时也动过手打人,但是可能就踹了一下或者推了一下很轻的这个样,当时警察叫后来那几个朋友时也是说来录个口供配合调查,结果去了就没再出来。我很焦虑,像我虽然没动手,但是会不会说我是团伙作案有连带责任?也不放我出来。听说是挨打的那一方有后台。如果是配合调查我是愿意的,但是如果进去就关起来,哎,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追答

这样就难办了。你的其他朋友确实能够证实打人,比如有监控的话,这样证据就很确凿,你没打就是没打。但是,有一点, 若该案已经被派出所立为刑事案件的话,对方指认你们这边谁打人,警察就可以先行刑事拘留,之后根据证据来确定是否移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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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31
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