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性失业包括摩擦性失业、工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具体如下:
1、摩擦性失业
摩擦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缺乏流动性,信息交流不完全以及市场组织不健全所造成的失业。由于某些部门的间歇性生产特征而造成的季节性失业。主要表现在农业部门或建筑部门,或一些加工业如制糖业。
2、工资性失业
按古典经济学家的假设,工资具有完全的伸缩性,则通过工资的调节,便能实现人人都有工作。如果劳动需求小于供给,则工资下降直至全部工人被雇佣,从而不会出现失业。但由于人的本性不愿使工资收入下降,而工会存在及最低工资法限制工资下降,从而使工资具升不能降的工资刚性。
3、周期性失业
来自经济周期的循环波动。在复苏和繁荣阶段,各厂商争先扩充生产,就业人数普遍增加。在衰退和谷底阶段,由于社会需求不足,前景暗淡,各厂商又纷纷压缩生产,大量裁减雇员,形成令人头疼的失业大军。
4、隐蔽性失业
指表面上虽然有工作,但实际上对生产并没有作出贡献的劳动力。当经济中减少就业人员后而产量并没有下降时,就可以认为是存在着隐蔽性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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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性失业的产生原因
如果工资品的价格较货币工资稍微上涨,劳动者愿意在当时的货币工资下提供劳动供给,而在同一时间的总劳动需求都大于就业量,那么就有非自愿性失业的存在。
非自愿性失业根本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只要存在着有效需要不足,工人即使愿意接受降低了工资率,仍然不会有雇主雇佣他们。换言之,假定产品没有销路,哪怕工资率再低,并且工人愿意按低工资被雇佣,厂商也不会增雇工人。
因此,要消除非自愿性失业,关键在于提高有效需求,非自愿性失业是凯恩斯对传统失业理论的重要补充,也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直接研究的对象。凯恩斯认为,只有消除了非自愿性失业,才能真正实现充分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自愿性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