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大学大一思修案例题求高手解答:关于遗产继承,遗产分割,专利权。

2000年1月,王长生之长子王勇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 (留下一子王涛)。2000年3月,已离婚的次子王刚因向父母借钱不成而杀害其母刘芳(未遂)也被判处死刑(留下一女 王小玲)。王长生经不起这么多的打击,在立下遗嘱将全部房屋1 2间由三子王强继承后,于2000年4月自杀身亡。刘芳由长媳张秀供养,2004年1 0月刘芳病逝。经查:王长生与刘芳共有房屋l 2间,其他财产折合人民币200000元;王勇自有财产40000元;王刚自有财产30000元。 试问: (1)本案共有几个继承法律关系?如何继承? (2)本案继承的最后结果?

2、2011年1月1日,李某(男)与张某(女)结婚,2011年2月1日,张某已怀孕;2011年3月11日,李某到日本出差,巧遇日本东京大地震死亡。李某的父母均健在,李某留有个人遗产价值100万元,另其单位给李某家属的抚恤金50万元。 试问:李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1、4个继承关系,王长生的财产由三子和刘芳平分继承,刘芳的财产由三子继承。王勇的财产由妻子张秀和儿子王涛继承,王刚的财产由女儿王小玲继承。
因王长生留下的12间房屋和200000元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王长生无权处分属于刘芳的那部分财产,故遗嘱无效。继承结果为:张秀继承2间房,约5.36万元人名币;王涛继承2间房,约5.36万元人民币;王小玲继承4间,约9.67万元人民币;王强继承4间,约6.67万元人民币。
2、李某的个人遗产100万和抚恤金50万由张某、李某的父母、腹中的胎儿平分。每人分得37.5万元人民币。
3、该项专利应授予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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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3
最后结果王刚:7.5房、6.75万。 王涛:1.5房,7.75万。 王小玲1.5房,7.75万。张秀1.5房,4.75万。 2、李某财产共150万,共四人分割每人得37.5,胎儿的37.5保留在那。如果是死体的,37.5万再平分给三人。那等于1人50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