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限公司法人,在我不知情下其他股东用公司借款,盖了公章但没有法人签字,是否生效,法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30
你不可能是法人 法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我猜你是想说自己是法定代表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如果不知情,借款合同有效。公司对该合同承担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你是否承担责任看你有没有尽到职责,如章是你管的,那合同出了问题,你要和偷章的人按过错程度对公司赔偿。另外如果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依此规定。追问

你说得对,我是法定代表人,但在公司实际负责经营、业务,就是挣钱。其他股东也是熟人,所以公章我没管。现在出来债务,感觉是在做手脚,钱也无从查。想退股还要偿还责任,该怎么办。

第2个回答  2012-05-30
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公章和签字具备其一即可生效,如果这个事情闹到法院,您可以以公司不知情,他私自挪用公章抗辩,但抗辩的力度不是很大。因为如果他真的私自挪用公章,公司是应该立马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和法人的财产是分开的,他以公司名义借款,那么还钱的应该是公司。个人建议,公章还是不要随便让其他股东拿着比较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30
1.请回查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借款之类的管理行为有没有明确界定是归法定代表人行使,还是有管理人,如经理行使。
2. 看出借款项的人是谁,如果是一般人那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专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他们如果没有认真核查,则这些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判断应该不是向专业机构借款。
3. 起诉股东,到法院要求撤销借款合同。追问

请问您是律师吗?我在北京 看来真的要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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