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实验中学什么时候报名?

具体情况说一下,以及如何报名? 还有是否有面试啊什么其他进入的条件。求解!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5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0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5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初中招生对象为201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龙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

(三)父母系龙湾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四)非龙湾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龙湾区房屋产权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在龙湾工作的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具体见附件要求);

(4)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除上述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龙湾区安排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办法

(一)2012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小学报名)、2012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到施教区学校报名。2012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中招办,电话:86356917。下同)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湾区外国语小学施教区施教对象报名时必须提供其家长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权证。

永中一小、永中二小施教区施教对象报名时必须按附件中的要求提供其家长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权证或有相对稳定住所的证明。

施教区对象报名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户口从出生申报起就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无效。

(4)房屋正被拆迁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5)营业房、商住房等其他非住宅用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2012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含区人才办证明)、军官证件(现役军人)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于6月25日至26日前到龙湾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华侨、华人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龙湾区侨办证明、现监护人公证材料、现监护人户口簿、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四)具备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持原籍户口簿,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居(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以及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报名。

(五)照顾对象凭有效证件或凭证于6月25日至26日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学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14
我去过一次,是这样说的,应上级领导未发下通知,请不要无故来电或去学校咨询,关注校园"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永定路、龙江路、龙海路等三条道路所构成的闭合区内且其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龙江路西侧的区经济适用房、瓯海大道安置房、西片三产安置用地、七七省道安置房和龙海路东侧的瓯海大道(石浦)安置房、棋盘村安置房、寺西村安置房、镇北村安置房、桥北村安置房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
第四批:居住在第一、三批所述范围内的非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上述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
第五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且父母至少一方参加龙湾社保1年以上。"
辖区有房,应该可以进去的,我也在光注当中,我家就是在那个辖区范围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