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14
我去过一次,是这样说的,应上级领导未发下通知,请不要无故来电或去学校咨询,关注校园"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永定路、龙江路、龙海路等三条道路所构成的闭合区内且其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龙江路西侧的区经济适用房、瓯海大道安置房、西片三产安置用地、七七省道安置房和龙海路东侧的瓯海大道(石浦)安置房、棋盘村安置房、寺西村安置房、镇北村安置房、桥北村安置房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以上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
第四批:居住在第一、三批所述范围内的非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在上述范围内有房产的材料)。
第五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且父母至少一方参加龙湾社保1年以上。"
辖区有房,应该可以进去的,我也在光注当中,我家就是在那个辖区范围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