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发病率名词解释

如题所述

累积发病率名词解释:指某一固定人群在一定时期内某病新发生例数与观察开始时总人数之比。

累积发病率(cumulative incidence)当研究人群的数量比较多,人口比较稳定,资料比较整齐的时候,无论其发病强度大小和观察时间长短,均可用观察开始时的人口数作分母,以整个观察期内的发病(或死亡)人数为分子,计算某病的累积发病率。

累积发病率的量值变化范围为0~1,其流行病学意义有赖于对累积时间长度的说明。发病率和累积发病率的区别在于:发病率的分子是一定期间内的新发病人数。若在观察期内一个人可多次患病时,则应分别计为新发病例数;主要应用于急性病。

累积发病率指已知无某种疾病的人群,经过一段特定的观察期(超过一年)之后,发生某病的频率。分子是在某一特定观察期内发生的某病新病例数。分母是观察开始时的暴露人数。多用于某一年龄以前发生某一恶性肿瘤的概率。累积发病率的范围在0~1之间;主要应用于慢性病。

累积发病率:分子为整个观察期内的发病(死亡)人数,分母为观察开始时的人口数。此种计算是在研究人群数量大且稳定的前提下才成立。累积发病率的量值变化范围为0—1。

累积发病率的意义:

根据中国最新癌症数据,2016年新发癌症病例数为406.4万,癌症死亡病例数为241.4万。和2015年相比,中国癌症发病率进一步上升。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计算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是通过2016年登记处观察到的癌症新发病例数和死亡数除以登记处覆盖的人群计算得出。

这也是目前报道中比较常用的计算癌症发病率的方式。采用这一公式计算,从2015年到2016年,中国的癌症总体发病率从186.39/10万人上升到186.46/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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