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种一项,公司是否可以签为‘工人’或‘行政’

我在一家公司应聘高配电工,但公司跟我签的工种为工人,我做了四个月高配电工后,公司未经过书面同意,不让我做高配电工也不分配其他工作,工资待遇不变,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2-04-28
该企业做法并不完全合法。

劳动合同一般会说明岗位及基本的待遇情况。
若劳动合同约定为流动岗位的,则企业可按合同执行。
若此前约定为固定岗位的,若单位需要调动岗位,则需要双方达成书面的协议或签署调岗申请表等文件。
建议向企业说明,并做调整。

希望可以解答疑问。追问

在劳动合同中 “工人”是否可以作为工种来填写?

追答

根据你的说法,“工人”不能够理解为具体的岗位。
岗位必须是具体的,如装修工、IT工程师、会计、人力资源专员等。

第2个回答  2012-04-29
说说具体情况,根据公司需要,完全可以更改你的工作,公司合法追问

什么样的情况公司可以更改?

追答

只要是该公司的员工,都要调动

第3个回答  2012-05-01
凡事不要太计较,合则聚、不合则散,你还怕公司一直把你养到退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