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提出辞退员工

公司今天通知我因为组织整合,需要裁员。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裁掉我的理由。据小道消息透露,裁员名单是地区领导在近一个月前、在未征得我和我的直属上司的同意下,私自向公司大区人事部门提供的;且我所属的岗位在公司整合中并未取消,这已得到其他地区领导的认可。公司同意支付我【N(工作年限)+1】的补偿。公司当前动荡不安,且我当前并未找到合适的新工作。突发此事,我有以下几个疑问,请有经验的朋友给指点一下:(我今年28岁,未婚女)
1.地区领导的这种做法,是否触犯了有关法律犯规?
2.我怎么做能最大限度的争取我的个人利益?
3.在公司工作的近两年时间里,我基本每天都义务未公司加班、年假也从未完全休完。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选择离开,向公司提出增加2-3个月的补偿金,可行性能有多大?
真诚的感谢朋友们的指点。

  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如果不符合,但是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拿到补偿金,依据在第36条46条47条。如果不符合第41条,单位也不跟你协商,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赔偿依据在第48条第87条第47条。

  自愿加班不支持加班费,额外增加经济补偿金法律上没有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06
1、无理由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了。
2、依法赔偿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如工作满2年,则支付4个月的赔偿金。
3、赔偿金计算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总收入的平均数(即加起来除于12)。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5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3个回答  2012-05-02
1、不触犯
2、按照劳动法,获得年资补偿。其实公司提出的补偿条件是合法的。
3、如果有证据,那么可以按照加班点数、年假的天数进行补偿,是否有2~3个月,要看实际证据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5-02
地区领导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争取你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