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母亲入院做子宫及肌瘤切除手术,事前与院方签订半麻醉协议。但在隔日打印费用清单时发现麻醉次数出现两次麻醉。根据母亲当时回忆,麻醉时是由一名实习医生进行。当推入手术台手术医师下刀后,由于母亲剧烈疼痛感,手术医师才发现麻醉失误,说了句“怎么麻醉的”,母亲知道当时耳朵等部位被碰了下后 才继续手术。请问,手术中能否进行连续麻醉,因为母亲身体不大好,手术前考虑到该手术为小手术,与院方签订半麻醉协议。术后两日仍无法进食。请问院方是否该负相应责任?
谢谢……
如院方不负责任,请问术前签订的麻醉协议书是何作用?单方面约束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