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手术前医院在与患者签署半麻醉协议后,能否连续进行半身麻醉、全身麻醉

前天,母亲入院做子宫及肌瘤切除手术,事前与院方签订半麻醉协议。但在隔日打印费用清单时发现麻醉次数出现两次麻醉。根据母亲当时回忆,麻醉时是由一名实习医生进行。当推入手术台手术医师下刀后,由于母亲剧烈疼痛感,手术医师才发现麻醉失误,说了句“怎么麻醉的”,母亲知道当时耳朵等部位被碰了下后 才继续手术。请问,手术中能否进行连续麻醉,因为母亲身体不大好,手术前考虑到该手术为小手术,与院方签订半麻醉协议。术后两日仍无法进食。请问院方是否该负相应责任?
谢谢……
如院方不负责任,请问术前签订的麻醉协议书是何作用?单方面约束的协议?

对于你母亲来说,一般是硬膜外麻醉,这种麻醉,谁也没有100%的把握,因为个体差异,麻醉置管也有可能偏,所以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作为任何一个麻醉师来讲,都不可能每次都能够完全处理好。(除了全麻。因为全麻是最终的,所以这个除外。如果全麻也搞不好,那么手术就不用做了。)有时候,麻醉师实验平面挺好的,手术开始后发现麻醉失败,手术 不能停止吧!但是病人出现疼痛,就应该立即解决。连续麻醉是没有问题的。总不能让病人一直疼。这时候改全麻是应该的。这一点院方没有责任。但是改麻醉方法,麻醉师必须出来和病人家属交代,重新签字。这一点值得商榷,但是仅凭这一点你去找院方,一般是 不会有特别好的结果。院方只能向你解释。构不成任何医疗事故和差错。只是程序问题。
再一个你看看麻醉协议书,第一条一般都有麻醉师可以根据手术情况更改麻醉方法。不知道你仔细看了没有 。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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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0
院方没有责任。
第2个回答  2007-12-13
现在中国医院全是霸王条款,只有2个选择,签字做手术,任何问题医院不负责。不签字,不手术,出了任何问题医院还是不负责。这些条款是卫生部拟定的。全国统一。所以在中国看病,只要上了手术台就不靠自己了。当然,大部分医院还是很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