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05年06年在银行进行电费托收,当时银行给出是"黑龙江省工商业统一发票",我公司直接以费用列支,通过协调电业局在07年同意将以前年度开具的普通发票换成增值税专用税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