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离职两年了,可以把苏州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吗

如题所述

下面是咨询的结果,太黑了。
当参保人员离开园区向苏州大市范围外的用人单位流动时,由参保员工至中心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转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中心为参保员工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其中省内转移的,按照省相关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视同转出;跨省转移的,按规定的基金转出规模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由中心为参保员工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医疗个人账户基金转移。
3、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
中心为参保人员办理住房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手续,普通专户在留足本人养老应计存款后的余额也可提取。如果参保人员要求转移住房公积金并提供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出。

基金转出金额
1、原公积金老账户的转移计算,以35岁以下人员为例,转出时各账户计算比例如下:
(1)A类计划(44.2%)
养老:20%(省外转出,省内视同转出)、8%(统筹);医疗:2%(转出);失业:2%(统筹);工伤:0.2%(统筹);大病(生育):1.5%(统筹);住房:10.5%(按规定转出或提取)。
(2)B类计划(36.2%)
养老:20%(省外转出,省内视同转出)、8%(统筹);医疗:2.5%(转出);失业:2%(统筹);工伤:0.2%(统筹);大病(生育):2.5%(统筹);特别:1%(提取)。
(3)C类计划(28.2%)
20%(养老,省外转出,省内视同转出),8.2%(统筹的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保险)。

2、对于新政账户甲、乙类计划的转移计算,转出时各账户计算比例如下:
(1)甲类
转出:养老账户20%(省外转出,省内视同转出),其中养老个人账户2%、养老补充账户6%、养老统筹12%;医疗个人账户3%;
转出或提取:住房账户16%;
统筹账户:特殊补充3%,医疗统筹2%,失业统筹1%,生育统筹1%,工伤统筹1%。
(2)乙类
转出:养老账户20%(省外转出,省内视同转出),其中养老个人账户8%,养老统筹12%;医疗个人账户3%;
统筹账户:养老统筹3%,医疗统筹2%,失业统筹1%,生育统筹1%,工伤统筹1%。

转移相关注意事项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前,应注意以下情况:
①缴清公积金无欠费;参保人员存在欠费的,一定要对欠费处理结束后(补缴或放弃)才能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②通过联动办理减少手续;
③当前没有享受失业保险等待遇;
④缴费记录数据完整;
⑤无重复缴费;
⑥由于缴费按日计算致使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情况,需由本人选择与上月基数合并或现金补足至基数下限后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后,其原公积金老账户将转变成社保账户结构,如果参保人员没有在区外就业,再次回到园区的,其待转出的社保关系视同于再次转入园区,其现有的社保账户不再恢复到原公积金账户状态。
3、因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或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购房,转移时,其养老账户(含养老个人、养老补充、养老统筹、特殊补充账户)存储额不足转移所需基金的,需由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余额或现金补足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完成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并办理完员工的离职退工手续后,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1、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表E2)一份
3、参保人员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则需提供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
4、参保人员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中心统一格式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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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7
只要有离职单位开具的 公积金提取单 就可以提取了

希望对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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