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赶集网上找工作被骗了可以进行维权吗?

如题所述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各项理由收取钱款或扣押证件,则属于劳动案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如果是被人用诈骗的手法骗取了钱款,则属于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应当报警;
  三、法律依据:
  1、劳动案件的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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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5
骗子都是利用人的某些心理才得逞的,你可以对症下药,给自己诊断一下,看自己是否具备被骗子利用的心理,具体的什么心里你可能知道的,我就不啰嗦了,最后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追问

这骗子都是防不胜防,他说要交什么委托费我就交了,谁知道钱一交合同一签他就不理我了!

第2个回答  2013-12-23
您好, 任何企业以各种借口让应聘者缴纳押金都属不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01
给你说 那上面都是骗人的 我就是受害者 骗的我心坝坝痛
第4个回答  2012-07-01
骗子公司、祝他们全公司每人每家都死一户口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