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至2010年6月,这两个时间段用人单位均没和我鉴劳动合同.给我交社保和医保.没交失业险.我与破产管理...

(2/5)至2010年6月,这两个时间段用人单位均没和我鉴劳动合同.给我交社保和医保.没交失业险.我与破产管理人协商要求他们支付失业金和违法用工

破产清算过程中,职工的工资和各种保险费用被列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排在第三位,管理人会将拖欠的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列在清算报告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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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7
这两个单位即给你缴纳了社保就说明你与单位属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只有在给你办理登记用工才能给你缴纳社保的),所以即使单位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也能说明你与他们存在劳动关系;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的,但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法;建议你将这两家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依据拿好,在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其他的费用,同时你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费。至于失业金是要到你户籍的所在地提交相关的失业依据由劳动保障所核实后国家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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