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儿童医院医生给患者做口腔手术时,意外患者两颗门牙脱落,牙齿已经复位长好,患者索赔10万元合理吗?

我是天津儿童医院医生家属,该医生在给患者儿童做口腔手术时,意外把患者两颗门牙碰脱落了(手术风险告知已经明确,患者家属也签字了).由于医院各种原因,脱落的牙齿在20分钟后复位植入。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脱落的牙齿已经长上且状态良好。现在患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复位牙齿,重新长上的牙齿可能长的不结实为由向医院索赔10万元。医院要全部赔偿由负责医生承担。请问:1.患者索赔10万合理吗?2.负责医生全部承担赔偿费用合理吗?

如果说手术区域确实有可能损伤门牙,那在手术同意书上对这些意外情况肯定是有说明,这不过是单纯的手术意外,并且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医生处理方法积极及时复位,这样的话医生不必负责任。
现在只是患者家属无理取闹而已,但中国国情而言,法理上虽不用赔偿,可是实际中院方多半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调解,以免事情进一步搞大影响医院形象(这个是无分官司输赢的)。
所以呢,即便是家属无理取闹,但最后结果还是有很大可能要陪一两万的(这个赔款额度是有讲究的,太过的话就不能迁就患者家属了)。最后就是,虽然医生没犯错但是依然是很可能赔款的,这就是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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