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一套二手房,合同已经签订,定金、首付款也已经交付给房东。现在房东反悔了!

当初房东提供给中介的材料上只有套用面积(双证质押中),所以中介就在合同上写了该房套用面积为95平方米(用注明的方式)。现在房东以“房产证上有105平方”为理由反悔,想让我补多出来10平方的差价。我不同意的话就不过户(双证现已赎出,由中介保管)。那么按照合同,15日内不过户的话算是房东违约了吗?二手房买卖仅以套用面积注明有漏洞吗?

他当时卖的就是使用面积,现在又把建筑面积加上那不是扯淡吗。在说你合同上也注明了是使用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所以你不用怕,到了过户日期你就给中介施加压力就可以,让他们去想办法解决这个事,因为中介方属中间人,他们有义务出面解决此纠纷。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吧。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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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5
这是中介里的问题,你应该找中介。追问

中介的问题,那么对我更不利了啊。我作为买方,损失由谁承担?中介不会承担违约金赔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