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市场,一些人的储蓄可以转化为其他人的资本”这句话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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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几个基本概念
  资本:经济分析传统上将生产要素分为三种:土地、劳动和资本,土地与劳动为基本生产要素或初始要素,资本则称为被生产出来的要素,一种本身就是由经济过程产出的耐用投入品,如建筑、设备及投入和产出的存货。资本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资本的使用价值就是资本的增值性或者增殖能力。
  融资:就再生产所需资本而言,社会资本有五种融通渠道,一是财政生产性投入,二是金融信贷资金,三是资本市场融资(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债券及可转换债券),四是商业信用,如商家之间的预付、应付、赊销、代销等资金,五是民间融资,表现为企业(或个人投资者)的自筹资金以及他们之间的借贷资金等。
  资本经营:就是将资本作为商品加以经营的经济活动,其实质就是将资本的使用价值加以买卖。
  民间投资者:按现行统计口径,社会投资者可分为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大致可以把非国有单位视作民间投资者,即民间投资者包括:股份制企业中非国有股东,城乡集体企业(如乡镇企业),私人经济(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大户),个人投资者(如股民),政府引导投资项目中城乡个人的出资等。
  民间投资:是指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联营、合股等经济实体的投资。
  启动民间投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良好的投资机制,通过建立消费(或储蓄)与投资、负债与资本金、金融资金与产业资本等之间有效的互动和转换机制,促进非国有单位、个人的消费资金(或储蓄)向投资转化,从而增加民间资本总量;二是营造良好的企业成长环境,培育民间投资者,激活其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增强其创业能力和融资能力,从而增加社会投资总量,优化社会资本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率。在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背景下,通过建立有效的投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形成区域核心竞争能力,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对民间投资主体概念的定义,大体可分为三种口径,中口径为:非国有经济与非外商经济投资的总和,包括交通、联营、个体、私营、非国有股份制五种经济类型的投资的总和。主要以直接与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国内与海外两大区域,独资、参股、控股三大手段,大、中、小三种投资规模,重点分布在农业、制造业、交通仓储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五大产业领域。
  二、全市民间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1、民间投资保持旺盛增长势头
  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地区以来,我市民间投资始终保持加速增长态势。1994-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29亿元,是建区前1981-1993年总额的5.31倍,其中,1994-2002年非国有经济57.5亿元,是1981-1993年总额的3.71倍。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3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12.55亿元,分别1993年、1995年和2000年的6.21倍、3.02倍和1.54倍。非国有经济投资在1981-1993年、1994-2000年和九五(1996-2000年)期间,平均速度分别为13.72%、22.07%和32.45%。
  以“两工”、投劳折资等方式,将劳动力资源转化为民间资本,集中投入到交通、通信、能源、水利、城市、巴中新村等基础设施建设。1994-2000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地方自筹67.4亿元,占77.87%,以劳折资59.91亿元,占69.21%。
  2、私有经济成为民间投资的主力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了以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为代表的私有经济成为最活跃的经济主体和民间投资的主力。2002年,全市发展各类民营企业755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721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11.33万人,增长16.8%;注册资金9.32亿元,增长15.5%;全年产值及营业收入为95.46亿元,增长20.3%;上缴税金1.32亿元,增长19.6%,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49.2%;实现增加值47.83亿元,增长20.3%,占GDP的比重达到50%。
  3、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民营经济以其制度创新、机制灵活的优势,对全市国营百货、糖酒、蔬菜等商业企业发起强烈竞争。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1993年国有、私营、个体经济的比重分别为32.06%、1.15%和27.48%,到2002年则分别为14.65%(下降17.41个百分点)、5.45%(上升4.3个百分点)和55.9%(上升28.4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促进了市场活跃和流通发展。
  4、民间投资发展的空间较大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构建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区域经济框架,是“巴中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大力培育市场经济主体,很抓大户发展,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政府推行“六统一、一监督”制度,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实行主导产业优惠政策,降低产业进入成本。如对天然气(CNG)汽车的发展,允许个体控股发展;加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建立绿色食品“绿色通道”,减少管理环节,降低流通费用,降低社会成本。这些措施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拓展了民间投资发展空间。以通江银耳、南江黄羊、巴州芦笋、平昌高梁、巴州雪山的长毛兔、巴州渔溪的川明参、南江和通江北部山区的中药材和干果等特色绿色食品正逐步被培育成为主导产业,增加了投资商机。其他一些区域性或社区性的投资项目也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如巴城和三县城以及重点集镇的房地产、社区建设等都具有广泛的市场。
  5、民间资本总量不断增大
  民营经济的组织形式有所提高,私营企业中股份制企业的比重明显上升,个别个体户(主要是科技服务产业)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一批私有经济业主在投资特色绿色食品的过程中,增加了科技含量,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民间经济企业,民间资本总量不断增大。2002年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47.73亿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79.98%,全市人均储蓄额达到1350元,比1993年的177元增长6.6倍。在金融市场,一些人的储蓄可以转化为其他人的资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仍存在一定的偏见
  在一些干部群众中间,培育民间投资主体、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尚未成为全市的主流思想。一些干部对民营经济缺乏服务意识,认为从民营经济中“吸”一点“借”一点不损害国家利益。
  2、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缺乏法律保护。例如,由于现行法律将贪污罪的主体定为损害公有财产所有权,对私营企业中的雇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私营企业财产,只能作民事经济纠纷论定,故个体、私营个体在生产经营中,财产被侵吞、权益受损害以及遭受有关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集资侵扰的事情,仍屡见不鲜。
  缺乏产业指导和发展规划。据统计,我国国有经济可以投资的领域约有80个,外资约60个,而非国有经济仅约30个,不少领域外资进入了,对民间资本却排斥在外。政府的一些规定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如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电信、广电等行业。在评定职称、计算工龄、在职培训等方面,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也受到一些限制。
  税收政策不平等。民营企业除了缴纳所得税,其税后利润分配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征税;国有单位可能得到划拨土地,而个体、私营经济只能以更高的价格以出让方式得到。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属于现行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或产值在180万元以下),还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难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打交道。
  政策措施不配套。国家出台了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地方政府也配套出台了扶持措施,但是这些政策和措施很多是停留在一些概念比较抽象,缺乏相应的具体措施,导致政策的可操纵性差,甚至出现政策与政策之间不衔接,政策文本与法律文本内涵与外延不一致的现象。
  银行信贷支持不平等。尽管一些地方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组织,但是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及资金运作方式单一,补偿机制不健全而形同虚设,手续多、费率高、范围窄、额度小、期限短、可操纵性差,难以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担保。政府对一些企业的财政贴息贷款、产业发展基金在安排上,民营企业也很难得到。据统计,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筹占50-60%,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各占15%,国家预算不到1%。2002年,全市私有经济贷款1.42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2%。
  市场管理不规范。对民营企业的管理政出多门,工商、税务、劳动、公安、环卫、物价、城建等诸多部门各管一块事,“有利争着管,没利无人管”,使得劳资纠纷、劳动安全、养老保障和偷漏税等行为时有发生。
  3、民营经济自身存在一些缺陷
  个体规模小。2002年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约21万元,而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为59.9万元。
  组织形式相对落后。全市民营经济主要以个体户为主要的组织形式,家庭式的管理方式和高度集权化的决策机制,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缺乏自律性,生产经营行为短期化,缺乏长远战略思想,技术和人才吸纳力不强,在法律保护、市场拓展、融资手段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
  产业空间狭窄。全市民营经济大部分集中在商业批发零售、饮食娱乐、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其社区性特征突出,向外拓展市场的可能性较小,业内竞争十分激烈。如巴城的士通常价格仅2元钱。
  私企生命周期短。据调查分析,我市个体户的平均生命周期为1年多,60%的私营企业经营期不超过3年。
  三、民间资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三大支柱,我市民营经济则已占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巴中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根本途径就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努力提高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我市应围绕这条主线,在更新思想观念、拓展产业空间、更新融资工具、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以新的举措创造新的发展业绩,促进“三大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更新思想观念
  促进和引导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的转变,发展壮大民间投资,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加就业和繁荣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增强经济增长的内在自主性;有利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社会的市场化进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学而优则商”的社会意识。要大力破除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的“官本位”思想,破除鄙“商”、恐“资”的思想,要努力形成尊“商”、重“资”的社会主流思想意识。
  ( 二)拓展产业空间
  民间资金要转变为民间资本,其基本前提条件是民间资本要有投资的空间、投资的机会和获取收益的预期。
  一是放宽产业准入条件。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对民间资本同样适用。要改革传统的投资体制,变基础设施公益型为开发经营型,把基础设施作为资本品推向市场,引入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建设领域,运用级差地租原理,以规划为龙头,以土地有偿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为手段,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电气、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和城市交通等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加快巴城中心城市和三县城副中心城市的建设步伐,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投资绿色农产品开发,发展社区服务业和民办教育、民办旅游等。
  二是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没有选择就没有优化,就没有相对优势。根据相对优势资源,进行主导产业的培育,以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提高产业关联度,降低生产成本,创造区域市场,形成民间资本良好的投资预期。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生态环境优美是我市的相对优势资源,也是我们进行主导产业培育的首选产业。要把劳动力资源开发当作第一大产业来办,努力建成全国知名的劳务输出市场。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绿色农产品开发,发展南江黄羊、通江银耳、中药材、山野菜、干果、芦笋、兰草等特色花卉,以及江口醇、小角楼白酒,南江霞石等特色工业产品。
  (三)更新融资工具
  更新融资工具是民间资本转化的一个关键性环节。
  一是对国家投资的项目,要继续探索采取项目股份、合作或出售未来经营权等形式,向社会吸纳资本。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可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支付土地转让费,给予扩大特许经营权期限、范围,合理提高项目收益和回报率等优惠条件,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对竞争性项目,要坚持项目法人制度,由项目法人对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政府严把产业政策、公共和劳动安全、生态环保三大关。通过深化国有集体企业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吸纳和带动民间资本的投入。通过财政贴息、参股、担保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应,以吸引民间资本的大量跟进。
  二是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国有金融体制改革,改善金融服务质量,实现金融企业与地方发展的双赢。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金融,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允许市内外企业和个人参股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应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信贷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增强服务意识,增加服务品种,对民间投资者的贷款申请一视同仁;要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增强信用意识,提供信息咨询和理财经验;要与民间投资者共同努力,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取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额度要求,只要具备发债条件,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行债券;还可以采取买壳上市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借壳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三是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完全依靠由企业推进产业化发展来完成是不现实的。乡镇政府要切实改变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由定项目、下指标、督生产转向指导建立合作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绿色农产品开发或专门从事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
  四是资本转化和流动。创造条件推进资源、产权的资本化。政府对巴城和三县城的城区国有土地建立一级垄断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和销售的各项政策措施,发展住房二级市场。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展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
  (四)培育市场主体
  企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我市最为缺乏的即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一套企业培育机制,促进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
  一是实施“孵化”政策。在由农民向个体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孵化”工作的重点是减负,减轻农民的转变成本;在由个体经济向民营企业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孵化”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创新,通过政策的不断调节,大力引进外地投资者,鼓励市场竞争,增强企业活力。
  二是增强民营经济的自我完善能力。通过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市场扩展、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改造,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赢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是在民营企业加快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技术不断创新”的灵活机制,特别是通过办好工业园区来带动“现代城市型产业群”的发展,即形成若干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能产生出特有组合效益的企业群,并体现其先进性、特色性、低污染性、高就业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和工业生产要素的集中度,提高民营工业产业层次,促进民营经济向科技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五)优化投资环境
  经济主体的亲附背离与否,关键看其投资环境是否优劣。投资的社会成本低,易于安居乐业就是好环境。因此,优化环境,建立投资“洼地”,筑巢引凤,是地方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一是加强硬环境建设。要继续加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区位劣势,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
  二是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欺诈行为,坚决破除产业、区域以及行政管辖权的壁垒限制;建议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收入型,允许购入资本品的进项税额按折旧年限逐年抵扣,降低投资成本,刺激投资增长;进一步完善“六统一、一监督”和“民主评税”等措施,取缔各种非法收费项目,完善税种结构,对与民间投资有关的税费科目要进行清理和规范,调整不公平的税赋,切实减轻民间投资者的负担;对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民间投资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支持,建议把那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或基金,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切实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
  三是重塑人文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继续发扬“红军精神”、“巴中精神”,培育创业创新精神,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和尊“商”崇“技”的社会氛围,树立巴中良好的区域形象和商业信誉。调整和制定有关政策,使民间投资者在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户籍管理、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
  四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为经济主体服务的工作,努力提高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能力。要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着积极引导、热心服务、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尽快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改进对民间投资的统计方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民间投资状况。搞好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区域政策的应变和创新能力,提升区域整体形象。
  五是推进民主政治环境建设。进一步扩大政治民主,拓展民间投资者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民间资金转变为民间资本创造政治社会条件,为发展民营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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