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是培训行业,每周只能调休一天,并且只能在周一到周五中间进行调休,周六周日不可调休

我是每周二调休,五一的法定假期都是三天,老板说我们五一只有一天的休息日,如果想休三天的话,那另外两天假就要按提前透支调休来算了,等于下个调休日不能休息,下下个调休日也不能休息,因为在五一已经休息过了,请问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正确?理由是什么?
谢谢各位大侠啦!

明显不正确,按照国家节假日规定所有企业单位都要休息三天,如果另外上班应该算做加班,要另付加班费的。劳动法第38条和第44条,及国家劳动部1997年曾发过一个《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文号是劳部发(1997)271号),其中第四点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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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7
每个企业的制度不一样 这样的做法当然是不正确的 不过老板说了算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12-04-27
国家法定是三天 但是每个企业又有每个企业的做法 不能能怎么样 除非你不想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