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由于拆迁后,是多子女家庭,分到两个建房的地基,儿子想两个地基一起独占,竟然让老人和5个女儿断绝关系。
经过村里的调解,儿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的拆迁其中一个地基由儿子负责,另一个由其它五个女儿共同修建。由于这个地基的问题,儿子,儿媳不高兴,连老人都不管,晚上老人经常起来,要去厕所,喊她儿子起来帮忙扶一下,儿子,儿媳都没有起来。对待老人一点都不好。老人让儿子把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拿出来交给老人保管,儿子也拒不交出来。
老人现在要想收回她的一切权利。法院说要写起诉书,请问要怎么写?非常感谢
参考资料:北京侯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