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钱据为己有是否触犯法律?

如题所述

你好, 捡来的钱据为己有,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明确的失主,则不违法,属于道德问题; 2,有明确的失主,则属于违法(甚至于犯法),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要返还。捡来的钱返还失主,失主应该从道义上给予拾金人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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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2
要返还失主的,否则违法。这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通俗称的说也就是捡到钱的人和丢失钱的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也就说丢钱人有权要求捡钱返还捡到的钱。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受益人为善取得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部分(现存利益)为限,也就是说,捡到了钱表现为善意非恶心,不知道是捡到的钱没有合法根据,这种情况下花出去的钱就可以不返还了,这种情况强调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