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哪些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如题所述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具备结婚条件的几种人,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二、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综上所述,法律上不具备结婚条件的5种人主要是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低于结婚年龄以下、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以及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结婚是人生大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要看自身是否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果不满足的话,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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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10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0
第一种人群首先在年龄上有限制。也就是婚姻法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男性年纪必须满22周岁,女性年纪必须满20周岁!但是有一些少数民族他们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所以部分少数民族可以遵循他们名族的特征,保留婚姻法的规定!

第二种人群就是重婚的人: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接了婚的人,婚姻还在法定保护期内又和其他人有结婚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就是犯了重婚罪,不仅后面的婚姻无效,而且原配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在我国这种情况是要判刑的。

第三种人群是近亲结婚的人:在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有明确规定,凡是直系血缘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亲属,是禁止结婚的。所谓血缘,指的便是出自同一祖先,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还有一种情况,比如养父母收养的子女,继父母与抚养的继子女,如果属于以上情况,那么他们的婚姻也是无效的,并且还将涉及到违法行为。所以,即便拿到了结婚证,也没有什么用!

第四种人群是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婚后还尚未治愈的!这个应该很好理解,比如有一些疾病根本不适应结婚,并且还有很严重的残疾,或者一些传染性疾病。一旦结婚就会传染给配偶或者子女,这绝对是法律不允许的。当然,有些残疾不在范围之内,比如少了胳膊或者意外造成的断腿和一些不是传染的癌症。

结婚毕竟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疏忽不得!必须得在法律规范内才是合法的,所以每位公民必须遵纪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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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10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亲。其范围具体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2)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辈份不同又性别相异的亲属;(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优生优育等因素的考虑。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瘫痪;麻疯病;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4个回答  2020-03-10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 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 姊妹的儿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