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学分数线:496
扩展资料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
2.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3.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4.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5.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