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建国的时候,为了平衡各州之间的利益,将国会一分为二,分别是众议院和参议院。俗称“参众两院”,两院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虽然参议院和众议院是同一个立法机构的两个部分,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少。参议院和众议院最明显的差别是它们的大小,众议院中议员435名。
按照人口的多少分配到各州。而参议员为数100名,美国50个州,不论面积大小,人口多少,每州两名议员。一般情况下,美国的很多决议需要参议院和众议院全部批准才能生效。但是,有部分权力是单独赋予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比如,美国总统提名的外交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重要职位人选,需要参议院的批准。弹劾总统以及修改宪法的时候,提出议案的权力在众议院,但是决定的权力是在参议院。另外,参议院还有批准条约及解除条约的权力。总体来看,在美国,参议院拥有的权力比众议院大一些。再加上参议员的人数要远远小于众议员,所以在美国,参议员通常比众议员具有更多的媒体曝光度,也具有更高的地位。不少参议员在完成任期后选择加入内阁,甚至成为总统。而众议员则可能逐渐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为制定这个领域的政策服务。
以往美国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所以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权利都应该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