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处警是应该对报案人做笔录吗?

接到恐吓电话之后,对方声称人质在他们手中,后于对方部分人员见面沟通,要求先放人,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报警,警察应该给报案人做笔录吗?后来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后,不知经过何种方式解救了人质,那报案人有权了解人质是在哪里被解救,怎么么解救的过程吗?
受害人驾驶摩托车在下班途中,遭受3名陌生男子截停,并抢了车钥匙,强行拖进一辆面包车,接着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辗转几个地方,又有施暴者加入,期间抢走了被害人的手机,并给受害人家属打了恐吓电话,后家属经过报警,受害人才到派出所,经过了解被害人,被对方劫持有5个小时左右,我想问这中间有没有构成某种刑事责任?谢谢各位大侠

个人认为应该做笔录,报案人也有权知道解救地点和解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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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4
警察可以对任何他们认为有必要的人做笔录,警察怎么破案,怎么救人质,没必要告诉任何人
有时候外人知道的太多反倒不好追问

还想问一下,警察接警处警有记录,但在没有询问报案人的情况下,自己填写“经仔细询问之后怎么怎么的”这样合法吗?

追答

这东西是对内的,不是对你们的,就算是有问题,也应该是他们上级来处理,你觉得这样不妥可以向他们的上级举报
但我非常不建议你那么做,警察在为你服务,你不该背后捅刀子,你应该信任他们

第2个回答  2012-11-20
问题一、报案人并不是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不告诉你具体解救过程;
问题二、应该涉嫌非法拘禁,我想受害人和嫌疑人应该是认识的有经济纠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