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2008年缴纳了一份商业保险,缴纳截止至2028年、为期20年。每年底交3550元。保险内容是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的几种病它们管赔偿。但是前几天在电视上(CCTV-2)看到了一些案例,说很多人患病后保险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玩儿起了文字游戏,尽可能从合同上找漏洞,从而将投保人的病算作合同规定外病种从而达到拒绝理赔的目的。 现在这份商业保险已经交了四年了。我现在犹豫该不该继续缴纳呢?先前几年的3550×4交出去了,退保的话估计拿到的不多。※注:本人已经上了社保(养老、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