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①式中关于 “洛必达法则”的运用会错?

如题所述

废话,洛必达是充分条件,又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有可能失效了。追问

这是充分条件啊。也满足洛必达法则运用的要求

追答

。。。。。前提是导数的极限存在,则原来极限存在,但是导数的极限可以不存在啊,这时候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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