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手机零售公司,其中有一家门店的员工在入职时间两三个月后,利用销售之便,做了以下几件事:1、销售公司的配件(如移动电源、手机耳机、内存卡等)后,不做帐,直接把钱私吞,或者私自从外面进一些配件过来填补库存,或者写在手机的销售票据上,以造成是送给客户的假像。2、教会了其它同门店的所有员工,让别人一起做这些事情。该名员工销售能力比较好,所以,在我们管理层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营业员调到一新开门店做店长,在新的门店中又要教别的员工这样做的时候,被新员工举报,然后公司暗中调查,并在其当班时有意买过一次配件一共250元,事实确实他没有做帐,私吞了这笔钱。后来,公司找其谈话,他主动交待了两点:1、 这种行为持续了7个月以上。2、前后一共有非法所得700元。(事实上非法所得肯定不止这么多,至少在五千元以上)。现在他自己写给公司有认罪的材料,其它被他教坏的员工也有亲笔材料说明是他所谓。请问这种情况他是否构成盗窃罪,公司可以对其处理多少钱的罚款和其它处罚措施?公司是否可以直接扣他当月工资(当月工资2500元左右)因为他现在的态度很不好,如果公司真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应该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