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别人签订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 期限为5年 每年分批支付承包款 到现在刚好两年 父亲意外去世 我想了解的是 现在这个合同时否还有效 我现在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没有经过公证
意思就是 继续合同与否是取决于对方 继承人没有权利强制继续合同 如果对方不愿意 补偿的部分都有哪些 场地的基础建设在不在补偿范围 另外对继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又有谁来承担 和承担的量 谢谢
场地的基础建设在补偿范围,对继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要具体区分了,如果是预期的利益,则不予补偿,造成的现实损失是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