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场地租赁合同问题,合同是否能继承?

父亲给别人签订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 期限为5年 每年分批支付承包款 到现在刚好两年 父亲意外去世 我想了解的是 现在这个合同时否还有效 我现在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没有经过公证

是否公证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没有必然联系。
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首先看合同是否规定了合同继承的问题;如果没有规定,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合同取决于合同对方的意愿;如果对方不同意,应该补偿继承人已经履行部分所得的利益追问

意思就是 继续合同与否是取决于对方 继承人没有权利强制继续合同 如果对方不愿意 补偿的部分都有哪些 场地的基础建设在不在补偿范围 另外对继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又有谁来承担 和承担的量 谢谢

追答

场地的基础建设在补偿范围,对继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要具体区分了,如果是预期的利益,则不予补偿,造成的现实损失是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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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0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继承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其他合同中,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没有规定。而你所述的“场地承包租赁合同”,应该属于租赁合同,即支付租金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自然终止。因此,该合同不是涉及继承问题,而是更换当事人一方的问题。你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由你来继续租赁。如果你父亲生前在租赁的场地上加盖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这些财产,属于你可以继承的范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8
合同有效,但是需要变更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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