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名称的话是全国不能一样还是城市不能一样

如题所述

也可以注册全国的,但相对很麻烦,基本是每个城市1个,公司核名是按市为一个级别核定的,也可以注册省级的公司,然后地方城市注册分公司。

注册公司的流程

1、核名

资料: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3-5个, 写明经营范围。

地点: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 5-7个工作日

获得文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递交工商(五证合一)获取执照

资料: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总经理任职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         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

地点:工商行政管理局

获得文件:回执单

时间:15个工作日,凭回执单上的日期直接领取执照(按当地工商局办理时间为准)

3、刻章

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地点: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时间:1个工作日

拿到执照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直接开始经营,之后还需要进行企业银行开户、核定税种、财税记账等问题,这几个阶段易开业都能提供关键帮助,而创业者也可根据自己的创业成本添加会计人员。不过创业初期还是建议找代理公司,可以减少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试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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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6

  注册公司名称:在所登记注册的工商局管辖范围内,公司名称不能一样。

      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在所登记的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这就是说,给申请企业名称核准并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管辖范围内,企业名称不能一样。

      现在仍是执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施行)。

      对该实施办法简要概括、解释如下:

  1、分级登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即:冠名国家一级的由国家工商总局管理,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这是指开头就是如“中国某某建筑公司”等;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比如某某省中华建筑公司(虚构,下同);某某省全国科技中心。再往下各级行政区划同样。

  2、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例如某县工商局,只核准名称为某省某县铁军建筑公司(虚构,下同),不能核准上级行政区划名称,如在这个县工商局,不能核准这样的名称“某省铁军建筑公司”。——说明以下,十几年来,很多地方工商局加强了服务意识,比如县工商局,他也接受核准上级行政管理权限的企业名称核准申请(注意,是“申请”),但是他无权批准,需要向省工商局申报,请求省局核准。——这是下级局为民服务。

  3、什么叫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呢?就是怕在同级行政区划内出现两个同样的企业名称,“预先”将待成立的企业名称核准没有重名注册的,在先如果已经有了同样名字的注册企业,这个未设立的就不能使用这个名称了。查这个申请名称,现在都是电脑联网,管理人员上机搜索就查到了。所以申请表都附有几个备用名称填写,相等于填报高考志愿,这个不行,就下一个;如果都不行,对不起,申请者再拟新名称,直至没有已经注册登记的。

      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是两码事。

    企业认为需要将名称其中一部分注册成商标,这个商标内容注册批准后就是这个企业专有,其他企业单位不得使用,这个专有权受国家保护 。哪怕不是同一种类、行业等等。比如某某烤鸭将“某某”两个字进行了商标注册,那其他的单位,不论是烤鸭还是烧鸡、烤兔,就不能使用“某某”两字做招牌。否则就是侵权,打官司就会败诉,赔偿人家损失。

第2个回答  2016-01-16

在注册公司名称时候要注意


1.分清楚行业类型,公司是什么性质的,比如销售业,或者是制造业,这些都是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名称使用不能出错,不然就不能使用


2.公司想覆盖的区域,比如说某某省某某产业,意味着在这个省的这个行业里面不要同名就可以了


    延伸

有关于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法规细节

除特殊情况外,同名称和同经营范围的企业在不同辖区内是可以注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第十三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第十七条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第十八条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第十九条 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3个回答  2016-01-14
首先是看你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其次是看你自己注册的是中国地区还是当地是省市区,所以涵盖的区域和注册的区域是息息相关的哟!追问

能具体点吗?

追答

也就是说首先要分清楚你的行业类型,其次是你的公司想覆盖的区域,比如说你在某某省,那就是在这个省的这个行业里面不要同名就可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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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01-18
城市不能一样,而且国家名称和省的名称没有一定的条件是不能用的。
而且你的公司名称前要加注册地所在市县的名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