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连云港一国企上班八年,未签合同未交社保,因屡次和领导协商补缴社保,领导要求我只要投诉就不能在单位上班,但是又不出书面解除合同,现在我投诉到监察大队,补缴社保能补缴吗
投诉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说单位咬定我是小时工,我出示的单位通讯录,旅游照片,办公室照片,同事·证言说都不能作为我是全日制职工的证据,因为连云港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连云港大型国企,市政府扶持单位,社保局和他们关系密切,所以即使我申请仲裁也是必输无疑,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被欺负吗?
社保局不作为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追答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保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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