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出借人是指哪一方

如题所述

出借人是“借用人”的对称。又称“债权人”。借贷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将货币或实物交付给借用人所有或使用,并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货币或同种类、数量、质量的实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当事人。

贷款:出借人,“借用人”的对称。借贷合同中将货币或实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借用人,并在约定期限内接受返还的一方。根据借贷合同性质的不同,分为消费借贷合同的出借人或使用借贷合同的出借人。

扩展资料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参考资料:人民网- 出借人“草率”处理债权钱款打水漂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5

借条上的出借人是指:向另一方支付钱款的一方。

【出借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出钱的一方”。所以,哪一方向外支付钱款,哪一方就是“出借方(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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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31
提供借款的人
第3个回答  2015-12-31
您好,就是借款人。追答

务必由借款人,即需要借别人钱的人来手写全文并签字确认。不要打印,更不要由出借人书写。如约定有利息的,应一并写明。

借条很简单,只要写清楚借款事实和借款人的身份情况。例如:

欠条
今李四由于经营需要,现暂向张三借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定于XXX年XX月XXX日前归还。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当然也可以不约定利息)。

借款人:李四(身份证号:XXXXX)
XXX年XX月XX日
附:李四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是要抵押的,房屋等不动产抵押一定要办理登记,汽车动产抵押也要办理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4个回答  2015-12-31
指出钱的呢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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