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登记的。员工离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退工备案是由单位进行完成的。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作为员工已经离职的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后失业金的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金
在单位辞职拿退工单后,通常由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果不转出,社保是不能继续缴纳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收是与劳动关系的计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当月也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社保在下月进行停保,并办理减员手续。原公司还要协助离职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新单位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