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法庭我能再起诉他吗?二审我已经败诉,向原告方支付了二十多万元。两年后我又拿了到了新的证据,证明

欺骗法庭我能再起诉他吗?二审我已经败诉,向原告方支付了二十多万元。两年后我又拿了到了新的证据,证明原告方在法庭上是在说谎。我能再起诉他吗?是否用新的案由起诉他?

如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施了欺骗手段,导致法院错判,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一、新证据足以改变原判的,可以申请再审: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第二审判决或裁定属于终审判决裁定。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不能再上诉。但是,法律有相应的救助措施,即申请再审。其中情形之一就是发现新证据,并且该新证据足以使原判决裁定发生改变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的提出期限为:自发现新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民诉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1】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了其中一种情形就是,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足以改变原判决或裁定。


三、提出再审的期限: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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